关于申报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优秀职工之友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工会、直属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 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教科文卫系统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我会 决定评选一批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 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职工之友。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申报工作按照《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加强职工之家建设 的意见》(粤教工[2019] 22 号)中明确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已获得全国、省级、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之家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相同荣誉的评选。
(一)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之家(30 个):申报对象为基层工会或工会联合会。
(二)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小家(40 个):申报对象为基层工会委员会下属的科室、班组等工会。
(三)省教科文卫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100 名):申报对象为基层工会专兼职干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县级以上教育工 会、直属基层工会主席及副主席申报省教科文卫工会优秀工会工 作者,须从事工会领导工作 3 年以上。
(四)省教科文卫工会优秀工会积极分子(80 名):申报对象为工会分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工会小组长,基层工会会员代表,热心从事工会工作的骨干。
(五)省教科文卫工会优秀职工之友(50 名):申报对象为重
视支持工会工作、受到职工拥护的地市教科文卫系统各级党政领 导干部、直属基层工会所在单位校(院)级党政领导干部。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把此次评选工作作 为深入开展“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行动的重要内容,通过 评选推荐抓组建、增活力、促规范,切实让评选过程成为全面 推进基层工会工作、加强基层工会自身建设的过程。
(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审批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意见, 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真正把工作成效突出、职工信赖的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推荐上来。
(三)申报材料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工会、直属基层工会统 一报送。请于 4 月 20 日前报送信息汇总表、申报登记表纸质版
1 份及电子版(申报登记表及填表说明从广东省总工会网站
http://www.gdftu.org.cn/“工会业务—文件下载”栏下载)。请各 申报单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按规定要求填写,用 A4 纸正反面打印并加盖公章。
(四)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 gdsjkwwgh@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参评项目;材料请交至广州市越秀区东园横路 5 号广东工会大厦 1406 室,邮编 510110,联系电话:020-83801378,联系人: 徐喜溶、胡建钢、岑洁燕。
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
2019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