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假期休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9日 09:15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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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工会:
暑假将至,根据上级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各部门工会应积极组织工会会员开展假期休养活动,以加强部门内部的交流和沟通,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增强部门凝聚力。现就休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8年假期休养活动费已根据年度预算,下拨给了各部门工会。各部门工会在暑假期间自行组织本部门工会会员开展休养活动,校工会不再统一组织全校性教职工休养活动。
2.休养活动费包括了交通、住宿、伙食和人身意外保险等费用,该费用须在2018年9月15日前完成报销工作。
3.各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会员假期休养活动,精心策划,安全有序地组织好工会会员休养。组织休养活动前应报主管校领导同意,并为每位参加活动的会员购买好人身意外险,租用车辆须与正规车辆租赁公司签订好车辆租赁合同。
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