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我院教职工参加 “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0日 00:0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我院教职工参加

“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学校工会于2004年5月首次组织我校教职工参加的《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2007年5月续保,至今年5月到期。为让我校教职工参与互助、享受保障,经研究,学校工会决定继续组织我校参保到期的职工续保,及未参保的职工参保。具体事宜如下:

一、保障对象

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尚未发现患有各种癌症、慢性肾衰竭(尿素症)、颅内原发性肿瘤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非典型肺炎六种重大疾病的教职工(含与学校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

二、保障费、保障金额及保障期限

保费80元/份(首次参保教职工省教育工会补助20元/人,即首次保费为60元/份),保额10000元/份,保期3年。按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关于“同一参保单位只能选定同一份数参保(包括新保和续保),否则一律按最低参保份数审核办理”的规定,学校工会决定选定参保份数为一份。新参保教职工须先缴纳参加互助会手续费10元(直接上交互助会)以取得会员资格。参保人员的保费及新会员会费一律由个人缴纳。

三、保障范围

1.各种原发性癌症;2.慢性肾衰竭(尿素症);3.颅内原发性肿瘤手术;4.冠状动脉旁路手术;5.心脏瓣膜置换手术;6.非典型肺炎。

四、办理

教职工参保以自愿为原则。由部门工会登记、收费。各部门新参保和续保的名单要分开填写(已参保名单见附件)。各部门工会须于4月23日前将参保名单纸质版及电子版、保费交至学校工会办公室(工会邮箱gonghui@zhku.edu.cn),逾期不予办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及详细条款见《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2006年版)。

附件:

1.《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2006年版)

2.《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会员名单》(空白表)

3.2007年5月参保的职工名单

校 工 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