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长工龄教职工进行暑期休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6日 00:0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工会:

根据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关于加强教师休养工作的意见》及学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拟于今年暑假期间组织我校工作满30年(1980年7月参加工作连续至今年6月30日止)、工作35年以上(女,1976年6月前参加工作)及工作满40年(1970年7月参加工作连续至今年6月30日止)的教职工(含今年退休的教职工)于7月18至20日到广西南宁、德天等地进行休养和参观,以作为学校及工会对从事教学、教辅、科研、管理、后勤等各岗位工作多年的教职工的一种慰勉。现把有关名单附后,请核对,如有错漏,须即与校工会联系。请各部门工会通知上述有关教职工,并于6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本部门上述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校工会,名单须注明是否参加本次活动,参加者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手机)。

具体事项通知附件。

附件:

关于组织长工龄教职工进行暑期休养活动的通知

校 工 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