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长工龄教职工进行暑期休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0日 00:00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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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工会:
根据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关于加强教师休养工作的意见》及学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定于今年6月14至17日组织我校长工龄教工到武当山等地进行休养和参观,以作为学校及工会对从事教学、教辅、科研、管理、后勤等各岗位工作多年的教职工的一种慰勉。该行程经武汉-襄樊-武当,高铁及汽车往返。
参加人员为工作满30年(1981年7月参加工作连续至今年6月30日止)、工作满35年(女,1977年7月参加工作连续至今年6月30日止)及工作满40年(男,1971年7月参加工作连续至今年6月30日止)的教职工(含2011年7月至今已退休符合以上条件的教职工)。
现把有关名单附后,请核对,如有错漏,须即与校工会联系。
请各部门工会通知符合上述工龄条件的教职工,并于6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本部门上述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校工会,名单须注明是否参加本次活动,参加者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手机)。
特此通知。
校 工 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