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干部举行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3日 00:00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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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干部举行专题学习会
校工会供稿:
3月22日,学校工会干部在工会办公室对《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进行了专题学习和讨论。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高岳仑主持学习会,工会常务副主席杨瑞香、兼职副主席刘念、副主席吴雪君及其他专职干部参加学习。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由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于2011年12月8日发布,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规章。
3月中旬我校工会收到上级工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通知》后,根据高副书记要求,工会专职干部随即对《规定》及有关文件进行学习。在22日的学习会上,高副书记带领大家再次进行了系统和深入的学习和讨论。高副书记结合我省2007年12月24日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逐章逐条进行对照学习,并联系我校教代会制度实施多年的经验和体会,深刻领会教育部《规定》的新精神、新规定、新要求。会上,大家踊跃发言,谈了学习体会和对如何贯彻实施《规定》、不断完善我校教代会制度,使我校教代会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和顺利进行的一些意见和建议。高副书记要求大家在日常工作中继续深入学习,不断加深对《规定》及教代会相关规章制度的理解并认真贯彻实行,使各项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