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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评选表彰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8日 15:3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学校工作民主化、科学化的重 要渠道。为鼓励教代会代表提出高质量的提案、各单位认真组织提案 征集工作、承办单位积极负责办理提案,根据《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和《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实施 办法》,结合我校提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每届(次)教代会评选“优秀提案”、“提案工作优秀 组织单位” 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等奖项。颁发证书等表彰奖励。

第二条 优秀提案评选条件

(一)选题有代表意义,提案能够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 重要问题、难点问题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具有全局 性和前瞻性。

(二)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所反映的问题 真实可信,实事求是。

(三)提案建议和措施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所提问题主题明确,内容完整,论据充分,学校职权和教代会职权范 围内可办理。建议和措施可操作性强,经办理已产生或预期将对推动 学校改革发展、维护教职工权益、促进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起到积 极作用。

(四)提案格式规范,字迹端正,条理清晰,一事一案,一案一 表,使用统一印制的提案表。

(五)提案办理过程中,提案人和附议人积极配合、参与,得到 提案承办单位和提案工作委员会的肯定。

第三条 提案工作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件

(一)领导重视,开展提案的研讨并组织、鼓励代表撰写提案。

(二)提案撰写规范,内容明白清晰,具有代表性、可行性。

(三)代表参与面广,参与附议代表人数占本部门教代会代表人 数 50%以上;参与撰写提案的教职工人数较多,占本部门工会教职工 人数 50%以上。

(四)高质量提案数量较多,并有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或 提交提案的数量名列部门工会前列,且有影响大、代表性强的提案。

第四条 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一)尊重提案人对学校工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高度 重视提案承办工作,不拖延推诿。在提案办理过程中,主动组织协调, 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对落实难度较大的提案,想 方设法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去落实。

(二) 主要领导部署、过问提案承办工作,提案办理工作机制 完善。

(三)承办提案数量较多,提案办理认真负责,办理提案措施得 力,讲求实效,注重质量,答复意见有理有据,说服力强,实事求是, 提案人满意率高。

(四)通过承办提案,促进学校与本单位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 服务质量。

第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